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这也就意味着未来全国将会有多所城市陆续开展城中村改造。那么,在旧改中,我们百姓需要注意什么呢?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旧改有可能以拆迁的方式进行,但是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一区114号楼的原地重建也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新思路。不难看出,旧改也在做新的尝试,在未来,旧改的方式可能会更丰富。本文还是主要阐述拆迁中普通百姓的注意事项。
首先,清楚土地性质。拆迁之前,咱们老百姓一定要弄清楚自家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需要知道的是,不同性质的土地在拆迁过程中存在一定差异。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信息公开,进一步了解拆迁的程序、期限、政策补偿标准、拆迁规模等情况,做到知己知彼。
其次,如果涉及到企业、工厂拆迁,一定要先于评估公司制作损失报告,并且要制作多份损失报告。损失报告要尽可能详细,将看得见、看不见的损失都进行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土地面积、厂房、办公室、宿舍、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清单、经营业务资料等。根据笔者的办案经验,在不同的谈判阶段,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拿出不同的损失报告。
以我曾经做过的一个企业拆迁的案例为例,当事人期望值是1.4亿,我们准备了三份损失报告,一份是6亿,一份是5.7亿,一份是5亿,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谈判,最后双方锁定在2.7亿,以2.7亿达成合意。
再次,抓住关键节点提出异议。以国有土地征收为例,如果对于拆迁补偿内容有异议,咱们老百姓一定要在征收决定的做出、评估报告的出具、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这三个节点提出异议。在这三个节点相关部门会给百姓预留一定的时间和途径来反馈,咱们老百姓如果不能及时行使权利,就会逐渐陷入被动。如果在征收补偿决定公示超过六个月仍没有提出异议,征收部门随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即使是找再厉害的律师打官司也无力回天了。
最后,提防强拆。对于绝大多数被强拆的个人或者企业来说,强拆是很突然的,可能根本来不及取证。因此,在得知要拆迁时,个人或者企业可以通过全面拍摄房屋全貌等方式,对房屋原本的样子做记录。一旦发生强拆,一定要确保自身安全,并及时报警。即使报警后,警方没有出警,或者不依法处理、不给相关书面文件,咱们老百姓可以视情况提起相关行政诉讼。此时,公安机关为了自证,往往会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查清属于某某某实施的拆除行为,这就是能够证明我们房屋被强拆最有力的证据。
除此之外,拆迁的过程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为了不给或者少给拆迁补偿金,相关部门会将建筑认定为违建物,以拆除违建物的方式将房屋或者厂房等进行拆除,也就是拆违促拆迁。这就需要咱们充分了解自家的房屋究竟是不是违建。没有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就一定是违建吗?未必,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生效前,大量的房子都是没有规划许可证的,但是我们不能将这些房屋都认定为违建。
相关部门说是违建,就可以马上拆除吗?并不是,即使是违建物,也需要经过法定主体的认定,在地方上可能是规划部门、城管部门或街道乡镇,具体要结合当地的机构设置以及国家的法律规定。经过认定后,仍需要进行一系列程序,例如:谈话、限期拆除通知、强制拆除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走完上述程序,才可以拆除违建物,否则都属于违法拆除。
旧改的初衷是为了改善民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但是各个地方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可能会以不恰当的行为来推进。因此,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一定要有维权意识,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