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蓝鲸财经
近日,苏州嘉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诺科技)回复了深交所第二轮问询函,更新招股书继续创业板上市进程。
销售部前员工因串通投标被判刑
嘉诺科技主要从事固废资源回收与处理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固废处理单机设备、成套装备和项目运营服务三大类。
其中,单机设备主要包括分选机、破碎机、输送机及智能分拣机器人,固废处理成套装备主要包括资源回收成套装备和精细燃料制备成套设备,运营服务啧主要为利用自身设备,为各类存量及增量固废提供处理服务。
不过,成套装备收入贡献度还是占绝对优势,2020年至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嘉诺科技分别有92.49%、90.75%和86.32%的收入都来自成套装备销售,公司解释为这主要与固废处理具有明显非标定制特点直接相关。
目前,嘉诺科技的客户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投资平台、市政单位及其投资主体、大型环保处理企业以及资信良好的环保工程总包方。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约为53.78%、59%和69.6%。
同时,报告期内,嘉诺科技分别卖出成套装备19套、19套和21套,平均销售单价分别约为1247.41万元/套、1774.61万元/套和1425.94万元/套。
因为公司所承接成套设备具有非标定制化设备的特点所致,个别大型成套设备对单位均价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销售均价存在较大的波动。
嘉诺科技往往通过通过展会、客户介绍、各地方政府规划、行业新闻公共平台和客户拜访等方式获取项目线索并建立联系,对于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成立投标小组进行投标报名。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没有履行的项目,涉及合同金额合计3608万元。另外,销售部员工还曾因涉及串通投标被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在两轮问询函中,深交所均关注到了公司业务合法合规性的问题,要求嘉诺科技说明员工串通投标案件判决书关于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和董监高的涉案情况认定等。
嘉诺科技在回复中表示在员工串通投标案件中,公司并未受到刑事处罚,不属于刑事责任主体,也不存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等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情形。换句话说,公司完全撇清关系,仅由员工独自承担责任。
资产负债率是同行两倍,超4成募资补流
整体上来看,报告期内嘉诺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56亿元、3.72亿元和3.47亿元,2022年收入出现负增长。同期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2757.5万元、6144.93万元和6788.78万元,2022年利润增速也有明显的放缓,扣非净利润则几乎零增长。
需要注意的是,嘉诺科技产品单价高但存货流转速度并不快,公司本身非常“缺钱”。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0.43%、57.34%和58.64%。
但2020年和2021年,公司统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1.64%和34.52%,几乎只有嘉诺科技的一半。同时,嘉诺科技流动资产中占比最高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周转效率远远低于同行,短期偿债能力也远不及同行平均水平。
2020年,嘉诺科技曾向袁靖拆借资金50万元用于满足营运资金的临时周转需求,同年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公司向嘉诺控股拆借资金225万元。
此次IPO上市,嘉诺科技计划募集资金4.5亿元,越是公司现有净资产的1.46倍。其中“固废处理成套设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分别拟将投入2.5亿元和2亿元,即约44.44%的募资将被公司用于填补流动资金的空缺。
2021年,嘉诺科技还曾收到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的《纳税风险提醒函》,就2015年至2020年的税务情况进行自查,后共计补缴税金157.36万元,缴纳罚款及滞纳金57.94万元,其中主要为个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为22.5万元、49.17万元和73.32万元。(蓝鲸上市公司 徐晓春)